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驳“声明书万能论”

反过来说,声明书也不是万能的。我见过一个经理,他一旦发现什么不好解决的问题,比如客户的存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是320万,这个减值准备是多了,还是少了?这个经理的解决之道是把这件事写到声明书中—“我们(即客户管理层)认为,存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是合理足够的”。一般客户都会同意写这句话。有了这句话,这个经理就觉得工作做到家了。在我看来,他就是受了“声明书万能论”的毒害。我曾经讽刺他说,可以把我们的审计意见也写进声明书里,只要客户管理层在声明书中说“我们认为,会计报表是真实公允的”,我们就不要做别的审计工作,可以收队回家了,审计原来是这么简单啊!

可是,如果半年后,这个客户的存货减值准备真的有问题,审计师因此上了法庭,控方律师会质问审计师:你对于存货减值准备做了什么工作?这位经理会拿出声明书说:“看,我拿到了管理层的声明。”你猜律师会怎么说?“啊哈,我上小学的女儿也会做这件事。我想问你你做了什么‘审计’工作?”

这让我想起一个老的民间故事 — 一个财迷拿着所谓的“隐身草”去偷东西,被人逮着了,他还拿着“隐身草”向逮他的人说,“我拿着隐身草呢,你看不见我。”

事实上,有时声明书上还真有这么一句话,“尽我们所知,我们认为,会计报表是真实公允的”。可这句话并不意味着审计师可以什么都不做,这句话仅仅是用来明确管理层的会计责任(见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的区别)。

说到这里,有人可能困惑了:声明书的内容与做多少审计工作到底有什么互动关系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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